农村宠物狗要办狗证吗?
不需要。 我国目前法律对养狗没有统一规定,但是地方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动物防疫法》中只规定了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以及检疫、免疫、消毒等相关要求。而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对于城市中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及体型有了明确规定。此外有的省市立法禁止饲养猎犬。这些规定都是行政规章,效力低于法律。 在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否给狗狗办理证件以及在发生纠纷时如何处理的依据,就只能由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制定了。因此不同地方的养犬政策和做法是不同的。甚至同一个市内的不同区、县,也会有所不同。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需要说明的是,现在网络上流传的很多关于“遛狗不拴绳,违法!”“文明养犬从办证开始”等等文章,并不是新的政策,而是早就有的老法规了。很多人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有没有专门出台过养犬方面的地方法规,只是听别人说外地有相关规定就跟着抄作业。结果到了自己身上却不管用了。因为不同省份之间的法规是不一样的,甚至同一省份不同的地市之间都是有区别的。
以北京为例,之前是有条例规定不允许携犬进入所有公园内(除了极少数设了犬舍的公园),但是今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新版《北京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却取消了这一规定,指出“对无伤人等违法记录且处于有效免疫期的犬只允许入园”(详见附录)。不了解当地具体规定的随意写文章给养犬人强行上枷锁是不合适的,有可能导致“养狗合法而执法者不知”的荒诞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