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宾犬属于禁养犬吗?
国内是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禁养犬”的,所谓禁养犬只的名单其实只是有关部门根据对人群和场所的安全性考虑制定的限制准入犬只的名录而已!比如地铁、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可能会对携带宠物乘行的乘客进行禁止或限制,而像北京上海等城市也会对一些地段实行犬类禁入的管理措施(当然这些管理措施并不是以“禁养”为名的)……但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公共安全和人畜安全所采取的预防性的举措而不是法律条文明文规定的“禁令”,所以从法律意义上讲这些所谓的“禁犬令”都是不合适的! 事实上,作为有独立意志和行为的狗主人来说,我们理应赋予自己作为动物饲养人的义务也同时享有选择适合自己动物的自由——只要我们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不违法不悖德,我们是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来行事的。当然,作为公众利益的代表,我们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手段来保护我们的公共环境和秩序,这是应当得到尊重的。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协调好个人与公共之间的分歧,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认为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们能做的不是指责法律的不周延,而是应该主动地承担应有的责任,即作为爱宠之人我们应该更好地承担起管理自己的爱宠的责任,包括给它们打好疫苗、做好卫生、进行训练等等工作,从而减少甚至避免可能带来的对他人伤害的风险——这才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